一文看懂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

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为新能源汽车出台的商业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随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外,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了新的风险因素。对于这些风险,需要进行产品创新,在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上实现升级。因此,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发了《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

主险: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一是在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主险中均明确了使用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二是明确将“起火燃烧”纳入到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主险中的意外事故范围中。

三是以列明的方式明确了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包括:1、车身;2、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3、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

2021年12月27日,新能源汽车保险条款正式上线。此后,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车(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除外)统一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不再适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非新能源车不能按照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承保。

消费者应通过保险公司的柜面、电话销售、APP软件、官方网站或保险代理公司、4S店等具备保险业务销售资格的正规渠道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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