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回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800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 2 台 75t/h 蒸汽炉,1 台 130t/h 蒸汽炉及 4台 116MW热水炉,负责皇姑北陵周边片区供热,锅炉与脱硫吸收塔一炉一塔对应,脱硫前烟气温度 130℃,脱硫塔出口烟气温度68-75℃,引风机出口烟气温度 65-75℃,锅炉引风机出口为共用烟道,烟气在烟道中汇集后分两侧进入钢制烟囱排入大气。本项目为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工程,投标方需保证在设计边界条件下尽可能多的进行烟气余热回收。(因采暖季各台锅炉实际运行情况不同,投标方需自行到现场调取数据,并以此作为设计依据。)(001 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回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乙级以上(含)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资质。③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 年-2021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①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 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要熟悉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①企业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市政企业)公示查询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为准,提供网站截图);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超过 2 家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8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再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概况: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 2 台 75t/h 蒸汽炉,1 台 130t/h 蒸汽炉及 4台 116MW热水炉,负责皇姑北陵周边片区供热,锅炉与脱硫吸收塔一炉一塔对应,脱硫前烟气温度 130℃,脱硫塔出口烟气温度68-75℃,引风机出口烟气温度 65-75℃,锅炉引风机出口为共用烟道,烟气在烟道中汇集后分两侧进入钢制烟囱排入大气。本项目为沈阳国新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工程,投标方需保证在设计边界条件下尽可能多的进行烟气余热回收。(因采暖季各台锅炉实际运行情况不同,投标方需自行到现场调取数据,并以此作为设计依据。)招标范围:本项目拟新建 2 台吸收式热泵机组,热泵取热装置为直接接触式换热器-喷淋塔。本项目的所有机务、电气、控制、土建、管线排迁、拆建(含外运)、防腐保温、消防、照明、采暖通风、给排水等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土建施工、安装及调试、验收以及建设场地原有设备的拆除及恢复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本项目主要包括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热泵机组、循环泵组、水处理系统、电控系统、管道、阀门、膨胀节、支吊架、保温等与该项目有关的系统和设备,包含烟道的改造、循环水系统、驱动蒸汽系统、水处理系统的接入等。对于投标方所响应及提供的供货范围与招标方要求供货范围不一致,造成设备、系统不完整的,投标方无条件补充完整。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2 年 9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 年 11 月 30 日,其中设计服务期:2022 年 9 月 15 日至2022 年 9 月 25 日,施工工期:2022年 9月 25 日至 202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 09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