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发展再提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2月3日,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要求按照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

★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

★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

★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

★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此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

★各省、自治区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报送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于每年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建专家组,推动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试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试点城市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其重点项目纳入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范围,研究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产生的碳减排量纳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本版文字摘录自《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车市场化推广取得较大成就。截至目前,我国新能源车产销量连续多年蝉联全球首位,去年12月新能源车市场渗透率已突破30%。新能源汽车的崛起,是技术、资本,乃至限行政策、消费观念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伴随新能源车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也随之而来。此举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和创新应用,这些无疑都让业内外人士感到兴奋。

但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其在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仍面临着不小的“短板”:保费高、维修贵、充电难、里程焦虑等等。同时,随着头部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加快布局,这一领域也将进入“优胜劣汰”关键期,如果能够在优化体验感方面与消费者实现“无缝对接”,将助力车企赢得更广阔的市场。

舟行万里,操之在舵。要想让一个新兴产业走得远、走得稳,还需要全局性、系统性的长远规划和政策支持。比如此前的双积分政策,就从供给侧推动新能源车型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而作为新能源汽车企业,也不能只坐等政策带来的红利,要主动去适应政策、适应市场变化、适应消费者需求,企业只有将发展的主动性与政策同步推进、同步前行,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作用效率。

中国电力网于1999年正式上线运行,是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主办的全国性电力行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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