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300619):证券发行保荐书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指派的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中信证券指定曹文伟和侯理想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指定丁烁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指定於苏阳、蔡孜涵、张一多、秦国安、何迎港为项目组成员。

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锐捷网络、爱玛科技、寒武纪、石头科技、海光信息、步长制药、绿色动力等多个 IPO项目,创业慧康、青岛双星等多个再融资项目,双星集团混改、青岛双星豁免要约等多个财务顾问项目,灵思云途、麒麟合盛等多个改制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侯理想: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要负责或参与了爱玛科技、寒武纪、海光信息、英利汽车、浪潮云等 IPO项目;青岛双星、中环股份、寒武纪等再融资项目;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嘉化能源重大资产重组、中国移动积分联盟财务顾问、中移资本财务顾问项目、中网投财务顾问等并购及财务顾问项目。负责或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等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丁烁: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组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参与湖北平安电工等项目 IPO工作,得瑞领新、深圳数位、中移资本、校宝在线等项目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Foshan Golden Milky Way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机械及智能化装备、电 池制造机械及智能化装备;设计、制造、销售:汽车五金配件; 软件开发;销售:配套设备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1,028股;保荐机构信用融券专户和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0股。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本保荐机构重要子公司(包括华夏基金、中信期货、金石投资、中信证券投资、中信里昂、中信证券华南)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4,600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核部在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人员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审核人员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参会委员;同时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落实。

最后,内核部还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关注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2022年 12月 23日,在中信证券263会议系统召开了金银河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同意将金银河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申请文件上报监管机构审核。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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