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
建立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是陕西认真落实“党管档案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工作机制在省委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运行,由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担任第一召集人,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担任召集人,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牵头,省委政法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等25家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单位为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协作协同的工作原则,统筹推进落实全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有利于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资源互通共享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格局。
工作机制从应对准备、应急处置、总结评估3个阶段,细化省级档案主管部门、各有关成员单位、省档案馆的工作任务,明确全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程序和处置规范,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密切配合,切实将档案的形成与工作要求贯穿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全过程。
下一步,陕西将认真落实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要求,定期召开工作机制会议,深入应对管理部门座谈交流,加强法规制度协同完善,强化数字资源安全管理,提升档案利用效能,推动档案工作与重特大事件应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更好服务陕西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